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管理事项的办事内容、标准、程序、时限、责任等,向管理对象和社会作出承诺,以及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制度。
第二条 承诺内容:
(一)各类业务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结,特殊情况除外。
(二)工作人员服务热情、周到,耐心解答办事人员提出的咨询和疑问。
(三)为办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指南以及咨询、查询和公开审批结果等方面的服务。
(四)对案件办理超过时限或其他公共服务行为的投诉,认真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告知投诉人。
第三条 主要措施:
(一)将各种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、公积金业务服务大厅公布;编印办事指南以备办事人员索取。
第四条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监督服务承诺制度的落实。 |